於1953年成立,位處商業中心,提供了聚會場地,向同學會及嶺南所屬院校提供服務,使同學會及各院校得到方便及益處,促進多方面的發展,創出輝煌的成績,並增進同學間無可取代的友誼。另外,亦會供應午晚餐。總而言之,乃是一個聯誼休憩、約會娛樂、開會歡聚之好地方。
1951 年同學會主席陳國儀及副主席黎耀球發起籌建會所,成立「會所籌建委員會」,並商得皇后大道中「陸佑行」業主陸容章同學同意,在該行加建一層作為會址。後因建築條例規限及建築費太高,不合化算,計劃告吹。其後又得德輔道中「國民行」業主郭琳弼同學及郭琳褒同學同意加建一層作為會所,並由高穎建築師設計。正在等候工務局覆核閱時,該行忽告易主,計劃又告夭折。
1952年,同學會夏日華主席出任當年宇宙會所主席,該會會所在德輔道中核行(即今永安集團大廈原址),佔地三層,會員不多,使用率不高,欲分租一層。經過仔細研究後發覺這設想涉及問題太多,有些更並非同學會及宇宙會所雙方同意而可解決的。結果,籌建會所之工作又一次遭到挫折。
1953年夏初,林逸民同學告知夏日華主席謂德輔道中183號三樓(康年儲蓄銀行樓上)中記行準備分租。夏主席當時集合多位同學與中記行協商分租條件,並訂出以下之決議:
- 總結過去經驗,將會所與同學會分作嶺南大學同學的兩個不同機構,組織和財務互不相聯,會所向同學會提供場所及人力,支持同學會發展。
- 依據條件簽約分租中記行,成立會所。
- 徵求同學作為發起人,會費每月10元,第一次繳付上期會費200元。如費用足以維持嶺南會所的運作,就繼續; 如不足以維持,準備隨時結束。
- 另組嶺南會所理事會與執行委員會以示與同學會有別。
嶺南會所終於在同學們不屈不撓,勇往直前的創業精神中誕生。會所在1953年6月9日正式開幕,選出首位理事24人,以李炳超同學為主席。
經過多年的經營及多位同學的反覆研究和多番協商,終於制訂了((嶺南會所章程)),於1958年8月19日,在劉陳高律師行協助下辦理手續註冊為不牟利有限公司,並獲得政府批准。同年,會所在10月27日舉行「5週年紀念及奉准註冊為有限公司」慶典。
1960年初,會員間有提出購置會址的意見。3月24日會員年會改選,韋基球當選主席,立即進行選址及相關的籌備工作。5月19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,主要決議如下:
- 通過購置德輔道中25號12字為永久會址。
- 成立「籌購新會址委員會」負責處理一切事宜及籌集款項。
- 選出韋基球為該委員會主席,委員為李炳超、陳德泰、陸容章、夏日華、黃炳禮、梁孟膂、黎耀球、陳輝雄、陳應鴻、阮兆剛、曹耀、陳國儀等同學。
「購委會」以24萬元購得中環安樂園大廈12字樓新址後,立即展開籌款工作,除出售股票得4萬元訂金外,並籌措裝修、雜支、生財工具、樓價餘款、厘印、水電及冷氣安裝等多項費用。就此,嶺南會所於1961年1月17日舉行一次特別會員大會修改會章,增加永遠會員條文。新會章規定永遠會員須一次過繳納一千元。不足之數,幸李炳超同學支持,向康年銀行透支應付。入伙之日,除以永久會員會費退還銀行借款外,尚透支24萬元。雖則短缺尚多,然在各學長的多番奔走下,新的嶺南會所,終於
1961年9月16日正式開幕。開幕後,各級社、同學及各學會圴極力擁護,會務蒸蒸日上。其後更增購樓上一層,會所日具規模。「籌購新會址委員會」亦於1968年正式結束。
1973年3月1日晨,嶺南會所不幸遭受大火,燃燒4小時,兩名工友走避不及,設備及文件盡付一炬,損失慘重。當時,借用羅光耀主席辦公室辦理善後。並在5月7 日晚假海運戲院舉行電影籌款。會所得到保險公司火險賠償25萬元,但公物價昂貴,重修費用龐大,所賠金額不足支付,於是又於1974年1月18日舉行特別會員大會修改會章,將永久會員費由一仟元增至3000元,普通會員由每月10元增至15元,並通過向會員徵收「會所重建附加費」每月15元,為期三年。
順帶一提,1955年,會所在陳國儀同學的統籌下,成功向政府申請開辦「泵波拿」遊戲。當時獲准每星期一晚舉行兩小時,後改名「探寶啦」,並徵得多位熱心同學義務到場協助主理,使會所平添不少歡樂氣氛之餘,亦增加不少收益。此遊戲一直維持達20年,後因環境變異而告終止。